教研室是根據教學計劃組織教學、開展教學科研活動的教學基層單位。
教研室每學期須制定詳細的工作計劃,學期末做好書面總結,每個教研室成員必須完成教師工作任務書所規定的教學任務。
教研室經常性的中心工作是組織教學、研究教學內容和教學方法。
組織制定和實施課程教學計劃,討論和研究教學大綱,編制教學進度表,選編教材和教學參改資料。
集體研究課程的重點和難點,進行二周一次集體備課和定期開展業務活動。
組織觀摩教學、公開課、研究課、相互聽課,總結交流教學情況和經驗。
嚴格執行考試制度,做好考試命題,成績評定、試卷分析及教學質量分析。
執行教學“五認真”,并對教師進行經常性的考核與檢查。
重視培養青年教師的工作,制定培養青年教師計劃。
開展圍繞教學的科研工作,做好集體項目的立項和申報。
建立教研室(組)業務活動記錄制度,做好每一次業務活動記錄,定期檢查活動情況。
積極組織與教學有關的第二課堂活動。
教研室主任負責本條例的實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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